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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电气工程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 11:11:52 作者:admin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团支部和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结合我院实际,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决定于3月至4月开展2021-2022年度电气工程学院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申报项目

  电气工程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参评资格

  1.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按时、按要求召开团员大会,组织设置规范;“两制”完成率达100%;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率达100%(2021级从2021年10月开始统计);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参学率不低于90%;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3%(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2年3月30日);2021年“对标定级”等次为“四星级”及以上(2021级该项不列为指标);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本级团组织团员在广东“i志愿”平台注册志愿者的比例高,且有志愿服务时长的团员占全部团员的比例超15%;2021年有组织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每学期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不少于3次。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总数的30%。

  2.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2年3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2021-2022学年度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截至2022年3月30日);年满18周年(截至2022年3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50%以内、且无不通过课程;保留团籍的预备党员及党员具有申报资格,但需在党建带团建,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有突出体现。团干及党员占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当年具有参加团员评优资格人数的20%。

  3.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具备“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所有申报资格和条件;截至2022年3月30日,现任职团干部工作,包括学院团委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班级团支书、团支部副书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本人所属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较好”及以上;担任团内职务的党员、预备党员也可参评;作为保留团籍的党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3%(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2年3月30日)。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年具有参加团干部评优资格人数的50%。

 二、工作流程

  1.总结自评。各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做好组织宣传工作,让全体团员了解评选工作,积极参与评选;选举产生支部评审小组,负责本支部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成员一般应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支部委员以及普通团员若干名。

  2.学院评审。学院团委在各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审。

  3.公示。经学院团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定名单报学院党总支审定,经审定后通过学院网站对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名单进行公示。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将各类奖项申报表、2021年度团内评优汇总表以及相关事迹材料有序整理,以“两红两优+团支部名称”邮件命名,于2022年4月12日(周二)前发至学院团委邮箱dep-dqtw@gcu.edu.cn。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优中选优

  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高质量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的职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推荐工作。

  (二)广泛参与,公正公开

  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吸纳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

  (三)总结工作,录入系统

  学院团委依照《常态化录入团员奖惩信息工作规划》要求,将评优信息录入到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4.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5.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电气工程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2.2021-2022学年度电气工程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

附件3.2021-2022学年度电气工程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x


 电气工程学院团委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