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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附修专业招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6 22:51:00 作者:admin
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

  附修专业招生的通知

  华广教务[2014]第19号

  各二级学院:

  附修专业(辅修和双专业)是为了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向多学科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而设置。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附修专业招生工作将于第三周进行。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附修专业管理办法》(见学生手册)现将相关的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修读附修专业课程的学生,其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在第三周内,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附修专业修读申请表》(见附件1),经本学院审核批准后,交附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报名,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报名,二级学院教务员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附修专业培养计划落实课程、安排选课等工作。第四周开始上课。学生在修读附修专业期间,如果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现象,学生必须中止附修专业的学习,待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后,于另一学期申请继续修读附修专业课程。

  2.本学期各二级学院附修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附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附修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计算机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20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60

  外国语学院  日语  30

  珠宝学院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30

  珠宝学院  艺术设计  30

  各专业报名人数30人以上(含30人)需独立设班,不到30人的可插班上课。学生应根据主修专业及附修专业(辅修和双专业)培养计划的安排(见附件2)选择修读的时间、专业和课程。

  3.招生对象:全校各年级已注册学生(不含预注册)。

  4.学校鼓励学生修读附修专业,在收费方面给予优惠,按每学期选读附修课程的学分收取(200元/每学分)。

  5.选课和交费的具体时间(含以往学期已报名及开课的学生)由各附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安排,并在学院网页和教务处网页通知学生。请各附修学院依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做好相关的组织工作,并于开课后将报名名册和开课课程送交教务处。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附修专业修读申请表

  2.各附修专业培养计划

  教务处

  2014年3月7日

  20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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