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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清考(毕业前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1 23:15:00 作者:admin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扭转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的局面,经研究决定,我校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取消清考(毕业前补考),具体情况按如下执行:
一、 2015级及以后学生不再组织清考。
二、为目前在校生(2012-2014级)提供一次清考机会,时间安排在本学期开学初补考工作结束之后,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报名
1.请学生认真核对本专业培养计划和个人成绩单。截止到上学期结束,所有已修读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可报名参加本次清考。
2.学生在校期间,每门课程只有一次清考机会。凡根据《关于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清考及重修(重考)报名的通知》已报名参加过清考的课程,不可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凡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3.本学期第6周开始报名,由学委收集班上学生报名表,在第7周周4前将报名表发到教务员处(电子版)。
(二)注意事项
1.凡未报名参加本次清考、报名后不参加考核或经本次考核仍不合格的课程,必须重修以获得学分,学校不再组织任何其他形式的考试。
2.截止到本学期结束,所有未修读课程不再安排清考。
3.实践类课程,原则上不安排清考,只能通过重修获得学分。
4.公共课的辅导时间、考试时间及课室的安排等信息,学生在清考报名结束后留意教务处网站通知;专业课的辅导时间、考试时间及课室的安排等信息,由教务员统一通知。
    5.学生清考资格的审核及成绩录入的工作由教务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