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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补办学生证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5 10:22:00 作者:admin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补办学生证工作将于第11周进行,需补办学生证的学生按要求办理:

  1、按学校“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 (附件1)规定,各年级需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补办学生证申请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补办费(3元)于11周内交至本班学委。应届毕业生不予补办。

  2、学委将学生提交的“补办学生证申请表”、照片及补办费于12周周二前交至年级教务员处。

  3、本学期不予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补办、充值工作。补办、充值火车票优惠卡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办理,不收取学生费用。

  4、因学生证损坏申请补办的,学生须将损坏的学生证交回本学院教务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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