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现将近期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同志公示如下:
1.张镇豪,男,现为我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1班学生,该同志于2017年9月15日提出入党申请,2017年11月16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李冰,女,现为我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1班学生,该同志于2018年10月10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1月23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吴淑桦,女,现为我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3班学生,该同志于2017年9月15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4月12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林思敏,女,现为我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3班学生,该同志于2017年9月15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4月12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张珊茹,女,现为我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4班学生,该同志于2018年10月10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1月23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6.黄飞,男,现为我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4班学生,该同志于2018年10月10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1月23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7.谭荣治,男,现为我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5班学生,该同志于2018年10月10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1月23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8.余颖璇,女,现为我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5班学生,该同志于2018年10月10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11月23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9.黄嘉琪,女,现为我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17级6班学生,该同志于2017年9月15日提出入党申请,2017年11月16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0.张仟涛,男,现为我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2017级1班学生,该同志于2018年3月3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4月12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25日—— 2019年12月2日(共七天)
欢迎广大师生对以上同志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事宜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12月2日前来电、来函或来人向学校党委办公室组织科、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反映,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将保密。
联系电话:020-36903013(学校党委组织部)
020-36903305(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
联系邮箱:dep-dwzzb@gcu.edu.cn(学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地址:B6-402(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
中共电气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