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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气工程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 11:23:00 作者:admin

  2017级各班:

  电气工程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规范过程管理,保证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同学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附件2)、《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南》(附件1)的内容,明确毕业设计要求,切实做好本次毕业设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规定,“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本届毕业设计工作将从2020年11月15日正式启动,任课教师需在11月15日--11月18日将课题录入系统,经学院审核无误后,学生可在11月21日9:00--11月25日16:00登陆教务系统进行选题,经教师、学生双方选择后确定最终的毕业设计题目。确认选题后的各项工作安排请查看文件《电气2021届毕业设计时间安排》。

  三、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将继续参与重合率检测,检测比对源数据库含本校往届毕业设计(论文)数据信息(自建库)。检测重合率≤30%方能参加答辩,检测重合率≤20%,可经学院推荐申请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四、请全体同学认真完成毕业设计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学业。

  附件:http://dq.gcu.edu.cn/uploadfile/2020/1215/20201215112803858.zip
 

 

  电气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