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学生:
电气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已完成审核。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资格审查及评选,现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通过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电气工程学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前往受理单位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2.公示时间:2022年9月29日—2022年9月30日。
3.受理单位: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6-402)。
4.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0-36903305,潘老师。
附件: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通过学生名单
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