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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19:45:56 作者:admin

电气工程学院全体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学院党总支对学生会的统一领导,全面提升学生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引导学生会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为学院建设和发展贡献青年智慧与青年力量,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研究,拟定于2023年10月22日召开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一)代表规模

  依据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的比例,名额分配要覆盖各年级、专业及主要学生社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为90席。

  (二)名额分配

  为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大会代表以班级为选举单位,通过各班级团支部民主选举产生,各年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具体要求如下:

  1、2023级(包含专升本)、2022级、2021级每班选举3人为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原则上每班推选不少于一名女生代表候选人,可适当考虑少数民族学生代表的产生;

  2、2020级、2022级专升本班级每班选举产生1人为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

  (三)报送文件

  填报文件《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附件一)以及《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二)。

  (四)代表条件

  ①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②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③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④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五)代表权利

  ① 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②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③ 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④ 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的其他报告。

  (六)代表义务

  ① 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② 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③ 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④ 监督学院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⑤ 履行其他应尽的职责。

  (七)产生办法

  ① 民主选举

  各班级召开班级大会选举产生代表。选举后向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提交代表候选人名单和选举情况报告。

  ② 资格审查

  大会筹备委员会汇总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名单,由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议代表资格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

  二、征集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

  为充分发挥学生代表大会在团结广大同学、促进成才发展、反映同学心声,汇集同学意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保证学代会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保证学代会代表更好地发出同学声音,现组织开展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

  (一)提案内容

  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提案主题、提案内容、建议或措施等内容。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收集

  1、各班级应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充分调查研究形成提案。每个班级需提交至少一份提案;

  2、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① 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② 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③ 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④ 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三)送报文件

  填报文件《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附件三)。

  三、选举产生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一) 机构职能

  学生代表大会成立常任代表会议作为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学院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职权是: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监督学生会章程实施;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选举产生出席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 推选条件

  1、常任代表候选人由各班级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其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

  2、各班推选一人为常任代表候选人;

  3、常任代表经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4、候选人名单须经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议代表资格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

  (三)推选办法

  在文件《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附件一)“是否推荐为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常任代表”一栏填写推选情况。

  四、选举产生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第三届主席团成员

  (一)工作职能

  电气工程学院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负责,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是: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决定聘任学生会秘书长;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二)选举条件

  符合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作风务实的学生,应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业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选举办法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产生,采取差额选举,差额比例应不少于20%,不得指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班级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确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四)材料申报

  填报文件《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简历》(附件四)

  五、文件报送方式

  (一)班级材料提交方式

  请各班级于10月15日(星期日)前确定学生代表候选人名单。填写附件一《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附件二《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三《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提交,一个压缩包内包含所有附件。

  压缩包邮件文件夹命名格式:压缩包内含三个文件夹,第一个文件夹命名为“xx级电气x班/新能源x班院学代会候选人登记表”,第二个文件夹命名为“xx级电气x班/新能源x班院学代会候选人汇总表”,第三个文件夹命名为“xx级电气x班/新能源x班院学代会提案表”。附件压缩包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压缩包命名为“年级+班级+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代会材料”,于10月15日中午12点前发送附件压缩包到邮箱2760096635@qq.com。纸质版材料于10月16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B6-411。

  (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简历提交方式

  请有意参选的候选人通过班级选举为代表候选人后,填报《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简历》(附件四),于10月15日(星期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3068494677@qq.com,纸质版材料于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提交至办公室B6-411。

  六、其他

  学院团委联系人:潘家韵 王慧 伍志轩 36903305

  学院学生会联系人:许擎宇 15384389666  刘宣歧 19878074681


附件一: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docx

附件二: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三: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docx

附件四: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简历.doc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团委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