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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电气工程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15:32:42 作者:admin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等团内规章,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电气工程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申报名额

  1.五四红旗团支部:根据学院在校生团支部数量,评选不超过6个五四红旗团支部;

  2.优秀共青团员:根据学院当年具有参加团员评优资格人数,评选不超过60名优秀共青团员;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不超过20名优秀共青团干部(学院团委干部占比不超过15%)。

三、参评资格

  1.五四红旗团支部:2024年已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登记注册的在校生团支部;团组织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团组织书记;“两制”完成率达100%;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2023年平均参学率不低于90%;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2%(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已参加2023年“对标定级”的团支部等次应在“四星级”及以上。

  2.优秀共青团员: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1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小时/年;年满18周岁(截至2024年4月1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50%以内,且本学年至今无挂科情况;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本项目评选。

  3.优秀共青团干部: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所有申报资格和条件;截至2024年4月10日,学生担任团干部工作半年及以上,教师在我校从事团的工作(专职、兼职、挂职)不少于2年;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积极开展“团干讲党团课”,授课效果评价好;担任团内职务的党员、预备党员也可参评;作为保留团籍的党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

四、工作流程

  1.总结自评。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工作,让全体共青团员了解评选工作,积极参与评选。各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支部评审小组,负责本支部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成员一般应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支部委员以及普通团员若干名。

  2.院级评审推选。电气工程学院团委在各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资格评审。

  3.公示。经学院团委讨论决定拟定名单报学院党总支审定,经审定后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对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名单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优中选优

  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各团支部由团支书负责领导实施本团支部共青团评选推报工作,高质量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的职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推荐工作。

  (二)广泛参与,公正公开

  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

  (三)总结工作,录入系统

  学院团委指导拟推荐个人和集体认真填写申报表。完成推报工作时,须依照《常态化录入团员奖惩信息工作规划》要求,于奖励文件颁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表彰信息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内完成录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团支部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4.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六、申报材料要求

  各团支部按照要求将各类奖项申报表、《2023年度团内评优汇总表》以及相关事迹材料有序整理(详见附件),以“2023年两红两优+XX级XX班团支部”邮件命名,于4月18日(周四)前发至学院团委邮箱dep-dqtw@gcu.edu.cn。

  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团委办公室:B6-402,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36903305。

附件:2023-2024年度电气工程学院两红两优+xx级xx班(填写模板).rar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